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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部 玫瑰再见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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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身冷汗,我自梦中惊醒,我惨叫。


我竟见到了添张!


添,添,你竟找到了我,我浩叹一声,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,我并不迷信,但是难道我心中已萌了死念,认为大解脱,才是最佳办法?


我可怜自己,大好青年,一旦为情所困,竟然萌了短见。


从那时开始,我开始冶游。


在伦敦,男女关系一旦放肆起来,夜夜笙歌,也是平常事,但我从不把女人往家中带。


姊姊们见我老不回家睡觉,开始非议,我与老庄商量,要搬到他家去。


他自然是欢迎的,咱们还有什么话说。


庄说:“天天换一个女人,也不能解决你的寂寞。”


“你怎么知道?”我抬起头。


“我都经历过,我是过来人,我不知道你的苦楚,谁知道?”


“可是我要证明自己。”我说。


“把头埋在外国女人之骚气中,你证明了自己?”


我不答。


“把胡髭刮一刮,找份工作,好好结识个女朋友。”


我不响。


“要不回家流血革命,与你老爹拚个你死我活。”


“跟罗德庆爵士争?”我问:“他现在要名有名,要利有利,要人有人,我拿什么跟他比?”


“女人跟我走,也不外是因为我是罗某的儿子,我还借他的荫头呢,我去与他争?鸡卵碰石卵。”我说。


“那么识时务者为俊杰,忘记那女人。”庄说。


“你若见过她,你就会知道,天下没那么容易的事。”


“这种‘懿’派女郎一生难逢一次,你认命算了。”


我没精打采,“什么叫‘懿’派?”我问。


“慈禧太后叫懿贵妃,懿字拆开是‘一次心’,见一次,心就交与她了。”


“啊。”我真遇上了知己。


“那个女郎叫什么名字?”老庄问。


“叫什么名字有什么分别?一朵玫瑰,无论你叫她什么,她仍是一朵玫瑰。”


“是是,”庄说:“一朵玫瑰……”他沉吟着。


我们这两个千古伤心人,早该住在一堆。


“你现在跟什么人走?”庄问:“你两个姊姊很担心。”


“跟金发的莉莉安娜贝蒂妮妮南施。”


“她们是干什么的呢?”


“不知道,”我自暴自弃,“大概是学生吧。”


“她们可知道你的事?”


“我为什么要跟她们说那么多?”我搁起双腿。


“你是存心堕落,我看得出。”庄说,“这辈子不打算结婚了?”


我仰起头,干笑数声,“你还不是一样?”


“我倒已认识了一个女孩子。”


我大大惊异,这个意外使我暂时忘记了心中的痛苦。


“你,庄国栋?你找到女朋友?”我说。


“是。”


“你一定要让我见见她。”


庄笑,“我已在安排。”


“你不是胡乱找一个就交差吧?庄,告诉我,她长得好不好?”


庄苦笑。


“比起你以前那一位呢?”我问。


“完全不同。我以前那一位——她是独一无二的,而这一位……她则是同类型中最出色的,你明白吗?”


我点点头。


“这一位跟一般女子般,也爱打扮,爱享受,不过表现得含蓄点,她也喜欢在事业上大施拳脚,占一席位置,出风头,轧热闹,精明中又脱不了女人的傻气,她的聪明伶俐是很浮面的。一方面作有气质状,另一方面又斤斤计较对方的家底身世……但我们到底是活在现实的世界中,她仍不失是一个可爱的女郎。”


我又点点头。


“可是我以前的情人,她是不同的,她心中完全没有权势、名利、物质得失,她全心全意的爱我,她心中只有我。”他声音渐渐低下去。


我明白。我说:“或许那是因为她当时十分年轻的缘故,你知道:棒棒糖、牛仔裤。”


“不、我知道她这脾气是不会变的,她爱我,她爱我。”


“是是,她爱你,她爱你,”我无法与他争,“你比我幸运,至少她爱过你。”


庄苦笑,点起一支香烟。


“至少你现在有了新人,”我说:“小王子说的:‘时间治疗一切伤痕。’”


“可是自她别后,时间过得太慢太慢。”庄说。


“总在过。我们说说你的女友。”我说。


“啊是,”庄的表情又温柔起来,“她很好,很噜苏,脾气很臭,很倔强,非常爱我,愿嫁我为妻,逼我戒烟,劝我上进。”


“我明白——一般女子中最出色的。”


“是。劝我戒烟,笑死我,脱不了那个框框。”


“我知道,”我接上去,“换是以前那位,你就算抽鸦片,她爱你也就是爱你。”


“对了。”庄拍案叫绝,“震中,你是我的知己。”


我默然,像黄玫瑰,她嫁我父亲,可不是为他是亿万富翁,他有爵士衔头,她是个完全不计较的女人,只是爱他,所以当日就嫁他了。而父亲,父亲值得女人仰慕倾心的质素实在太多,无论人们怎么想,他们是真心相爱的。


这样的女人太少了,幸运的父亲找到了她。


老庄深深抽烟。


现在的女人,一有机会便蠢蠢欲动,与男人争地位,事事要平等,男人是不准娶妾侍了,可是你让她拿出一半的家用来减轻男人的负担,她又不肯,你不给她做事呢,她又没安全感,处处要表示她有生产能力,生产价值,家里面婢仆如云是一件事,她拚死命要坐写字楼做妇女界先锋,非搞得丈夫要汤没汤、要水没水不显得她重要。


现在的女人!


逼得男人陪她们鬼混,不兴结婚之念。


只有一个女人是不同的,她叫玫瑰。起初令我们震惊的是她的美貌,随即令人念念难忘的却是这种失传的美德。


“我请吃饭,我们到夏蕙去。”我说:“我们开香槟庆祝,我穿礼服。”


“谢谢你,震中。”


“老庄,我这辈子,注定再没机会震撼中华了。”我拉住他的手臂说。


“你是个懦怯鬼。”


“那总比做跳楼鬼好。”我悲哀的说。


“说的也是。”


那一日,我履行诺言,把最好的小礼服取出来,约好了庄与他那一半,订了位子,据案大嚼。


庄的女朋友是位非常时髦的小姐,穿得漂亮,有学识,中英文都不错,又会得一两句法文,运用得非常滑溜,什么“红楼梦是一本Roman a clef——曹雪芹的Piece de resistance”,而“香港不适久居,年期满了不知如何,只好当它是Pied-a-terre”之类。


多么闷的一个女人。


俗死人,丝毫没有灵魂,活着就是为摆一个时髦的款。她太清楚她自己的优点在什么地方,拚命炫耀,以致失去一切优点。


我抱着相当愉快的心情出来,但一边吃龙虾汤一边深深的寂寞与悲哀。


这种女人在香港是很多的,赚个一万八千就以女强人自居,呵呵呵,她们何尝不担心嫁不出去会变成老姑婆,强人!


这顿饭的下半局我便静寂了。


市面上若只剩下这一类女人,那我还不如返璞归真,到唐人街去挑选,至少她会为我生四五个儿子,不会唠叨身体变样子。


我伤透了心。


老庄点起了香烟。


那女子白他一眼,自以为很幽默的说:“你这个坏孩子,整天吸烟,像支烟囱。”


我忍不住闲闲的说:“男人吸烟也算不得坏习惯,你们女人总非得男人为你们做圣人不可,他若是个十全十美的人,也不会独身至今了。”


“你认识庄那么久,总知道他的过去。”她非常有兴趣,“他到底结过婚没有?四十岁的人了。”


“他是老处男。”我说。


她:“别开玩笑。”


我:“谁开玩笑。”


她:“我不相信。”


我:“过去之事何必计较,你嫁也只能嫁他的现在与充其量他的将来,过去与你没有相干,并且这年头生活检点的王老五多得很,我也是个不二色的男人,心中只有一个女人。”


她:“你,心中只有一个女人?”(不置信地)


我:“若果我心中有第二个女人,叫我一会儿出去,立刻被车撞死。”(悲惨地)


她不响了。


饭后侍者取来拔兰地,我学着洋酒广告中人的语气说:“整瓶搁下。”然后咕咕的笑,啊,只有微醺的时候最开心。


老庄似乎比我醉得更快,他乐乎乎的,份外凄凉,“喂,震中,你没听过我唱歌吧,我唱你听。”他的兴致高得很。


“是洛史超域吗?我只听洛史超域的歌,哈哈哈。”


“不不,你听,这是一首时代曲。”他张大嘴唱:“有缘相聚,又何必长相欺,到无缘时分离,又何必长相忆,我心里,只有一个你,你心中没有我,又何必在一起。”


啊,听得我呆住了。


老庄的声音居然十分温柔动听,抵死缠绵。


唱完了他伏在桌子上。


他女友皱上眉头:“怎么会醉成这样?”


我下了断语:“酒入愁肠,化作相思泪。”


他女友说:“我们回去吧。”


我伸手入口袋掏钞票,掏半日摸出一叠廿镑钞票,交予她,“你付,你付,我与他先走。”


“你们俩不如回家睡觉吧,我开车送你们。”她忽然变得很大方,并没有生气。


是,老庄说得对,她有她可爱的地方,我忽然感激她起来。


我们三人苦苦挣扎,到了家里,老庄已不省人事,我则可以勉强大着舌头说话。


我跟她说:“你睡我房间,我到客厅沙发去睡,你也别回去了,天都快亮了。”


我拖了电毯子往地上一躺,进入黑甜乡。


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闻到咖啡香。


我刚在想,有个女人在家真不错,睁开眼睛,看到的却是庄国栋。


“老庄,”我揉着眼睛,“你女友呢?”


“上班去了,你还想她做咖啡给你喝?”他笑。


我自地上爬起来,“你要与她结婚吗?”


他叹口气,“或者再过一阵子。”


我坐到早餐桌子上去,巴不得用咖啡洗脸冲身。


“可是你不爱她。”我说。


“这有什么稀奇,”庄朝我瞪着眼,“你跑出去街上站着,叫爱妻之人举手,你会看到一只手才怪。”他停一停,“感情是可以培养的。”


我看着天花板。


“看开一点。”他说道。


他自己也并没有看开过。


庄去上班后没多久,小姊姊驾车来看我。贵妇,戴大钻戒,披银狐,浓妆。


我探头过去看她的脸,问她:“脸上这些粉是永久性的吗?会不会剥落?”


她以仍然黑白分明的眼睛斜睨我一眼,“罗震中,大姊说你近日来生活非常荒唐。”


“是。”我直认不讳,“又不上班,天天吃喝嫖赌。”


“你这样下去怎么办?”小姊姊问。


“没怎么办。”我说道。


“不打算改正?”


“改什么?”


“震中!”


我低下头。我为什么还要找工作?我不再稀罕,我心目中只有一件事,一个人。


“小姊姊,我觉得累,我希望休息一下。”


“你姊夫们从来不需要休息。”


“他们是老婆奴,我是人。”


“震中,你虽然神情萎靡,但仍不失幽默感。”她叹口气,“你放假是你的事,但不要过份。”


“你怕我混了梅毒回来?”


“狗口不出象牙!”她骂:“什么话都说得出口。”


隔了一会儿我问:“爹爹那边有消息吗?”


“有,他说你的朋友庄国栋确是个人才。”


“还有呢。”我渴望知道玫瑰的近况。


“他对你失望。”


“还有呢?”


“他自己生活很愉快。”


“还有呢?”


“没有了,你还想知道什么?”


我迟疑一下,“你始终没见着他新太太?”


“就快我可以见到了。”


“什么?”


“爹爹要带她过来,两个人往欧洲度假呢,由爹爹驾车,逐个国家旅行,你看爹爹是不是宝刀未老?猜也猜不到他竟会这么懂得享受的。”


“她要来?”我的心又强力地跳动起来,失去控制。避都避不开,我避不开她。


“他们要来?”小姊姊更正我。


我又去斟酒喝,我快要中酒精毒了。


“震中。”


“什么?”


“你见过黄玫瑰,她是否真的很迷人?”


我点点头。


“三十多四十岁的女人,还怎么迷人?”小姊姊问。


“因为她从来不问这种愚蠢的问题。”我说:“她也从来不妒忌的。”


“去你的。”小姊姊说:“又借古讽今。说真的,她到底怎么漂亮?”


“她不漂亮,不不,一个女人漂亮,是代表大方、有学问、有见地、拿得起、放得下、够潇洒,她只是一个美丽的女人。”


“我不明白。”


“你见了她便会知道。”


“大姊也这么说。”小姊姊说:“她比起我们怎么样?”


“我不敢说。”


“死相!”小姊姊娇嗔地。


我心情再不好,也忍不住笑出来。每个女人都要做美女,颠倒全世界的男人,天天对牢魔镜问:“谁是天下最好看的女人?谁?”


呵!女人。


只有黄玫瑰是除外,她可不觉得她自己美,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一朵玫瑰。


现在她要来了,我躲不过了……我有想过要躲吗?也没有,我渴望见到她,现在我得到藉口,名正言顺的可以再睹她的风采。


要避开一个人总不是办法,最佳的解脱是可以做到心中没有此人。


我做得到吗?


小姊姊说:“你过了年来瘦了不少。”


“辛酉年与我时辰八字相克。”


“你又来了。”


“小姊姊,你别理我,她几时来?”


“他们月中到。”


“住哪儿?”


“萨克彻斯郡的房子,”小姊姊向往的说:“温默斯哈代小说中女主角的家乡……黛丝姑娘的悲剧……”


我没有接上去。


她要来了。


我怎么样面对她?(以沉默的眼泪。)


我穿什么衣服?说什么话?如何控制我自己呢?


难题,都是难题。


小姊姊去了。


我的心一直跳得像要在喉头跃出来。


我希望老庄快下班,我要把这件紧张的事跟他说。


看看钟,才三点,该死的钟竟像停止了似的,我踱来踱去,度日如年,终于忍不住,开车出去找庄国栋。


他在公司里忙得不可开交,女秘书与女助手以爱慕敬仰的语气看着他说:“是,先生,是,是。”老庄的工作美发挥到无极境界。


我吞吞吐吐的对他说明来意。


他坐下抽烟,笑说:“到巴黎去避一避。”


“我不想去。”我说道。


“既然想见她,那么顺其自然。”庄说。


“好,可是我害怕。”我说。


“真是矛盾,你这个懦弱的人!”


我反问:“如果你知道你要见到那个她,你会怎么样?”我急急问:“你会比我好过?”


他不敢出声了,脸色变了变。


我抓到了他的痛脚,“是不是?嘴巴不再那么硬了?”


“好的,”他说:“让我来招呼老板娘,你躲在我身后好了。”


“你当心被她迷住了。”


“要迷住我,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呢。”


他倨傲地说。


我开始清醒,酒也不喝了,又重新打扮得整整齐齐,我在等她大驾光临,纵然她已是我父亲的妻子,若能够偷偷看多她一眼,也是好的。


她与爹来的那一日,两个姐姐与我去接飞机。我激动得脸色煞白。


爹的精神很好,容光焕发,老远就叫住了我们。


而玫瑰则有点倦意,她的头发很长了,云一般的披在双肩上,穿件浅色毛衣,同色系长裤,不知恁地这么朴素打扮,益发浓艳逼人,额上微泛油光,唇膏脱落一半没补上,也只有表示她是一个感性的女人,活生生的娇慵使我心跳。


我认了命了,如果能以余生这样侍奉在她身旁,不出一声,也是值得的,我自有我痛苦的快乐。


大姊因见过玫瑰,立刻迎上去,小姊姊则发着呆,向她瞪视。


玫瑰掠着头发与我们一一打招呼。


小姊姊轻不可闻地在我耳畔说:“美女,美女。”


见到她便相信了。


玫瑰一向懦怯怯,并无架子,好脾气地微笑着,硬是要我与爹站一块儿。


她取出手帕印一印额角的汗光,不好意思地说:“坐了廿多小时飞机,原形毕露,难看死了。”她笑。


大姊顿时就说:“你是永远不会难看的。”


爹也笑,“别宠坏她。”


玫瑰还只是笑。


我们上了车子,往小姊姊处驶去。


玫瑰并没有说话,爹讲什么,她只是留神听着。小姊姊把玫瑰这个人从头看落脚,又从脚看上头,面孔的表情代替了“无懈可击”四个字。


我们一家团聚,济济一堂,斯人我独自憔悴,在一旁看着玫瑰的一颦一笑,心碎成一片一片。


爹问我:“庄呢?在办公?”


我答:“那还用问?他不比我,他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。”我自嘲说。


玫瑰转过头来,“准时上班就好算顶天立地了?那倒也容易,震中,你不必妄自菲薄。”她微笑。


“是。”我脸红。


“叫他来吃饭。”爹说。


“好。”我说。


庄说他会怀着最好奇的心情来见我们。


在喝下午茶的时候,老庄来了。我听到车子引擎声出去迎他,见到他不由喝一声采:沉郁的面孔,早白的须脚,整齐的服饰,温文的态度,他如果不认是英俊小生,我头一个不依的。


他见到我微笑,“她来了?”


“来了。”我低着头说。


庄拍拍我的肩膀,“别怕,有我在。”


“跟我来。”


我带他进屋子。


爹一见老庄,马上迎出来跟他握手。


玫瑰正与小姊姊说话,听到有客人来便回过头,庄的手尚在爹手中,远远看见玫瑰,便呆住了,他的脸变了一种奇怪的青色,丝毫不觉自己失仪。


玫瑰看见一个陌生人这样瞪着她,她也怔住了。


我连忙上去解围,“老庄,你想加薪水,就直说好了,何必抓着我老爹的手吞吞吐吐?”


庄那种镇定的姿态完全消失,他退后三步,脸色灰败,跟我说:“震中,请跟我到书房来。”


我几乎要扶着他走这短短的几步路。


关上书房门,他呆了相当久的一段时候。我以为他不舒服,连忙替他斟酒,叫他躺在沙发上。


“有什么事?”


“没有什么。”他像是恢复过来了,“我突然提不上气来。”


“休息一会儿再吃饭。”


“不,震中,我想回去。”


“真的那么坏吗?”


“找个医生看看。”


“要不要我送你一程?”


“不用,向你父亲道歉,我自这里长窗出去便可以。”


“迟些我回来再见。”我说。


他点点头,去打开长窗。


“老庄。”我叫住他。


“什么事?”


“她是否值得我为她发狂?”


庄国栋看向我,眼神中充满怜惜、同情、痛苦、惆怅、心酸……。


庄说:“震中,可怜的震中,可怜的我。”他打开长窗去了。


小姊姊进来,“震中,国栋呢?”


“他不舒服,去看医生。”我说。


“你呢?”她说:“我觉得你们两人都有点怪。”


伤心人别有怀抱。


小姊姊坐下来,“美人这回事……如今我相信了。”她怔怔地说。


那顿饭我吃得味同嚼蜡。


想爱她,不能爱她,避开她,又想见她,见到她,还不如不见她,我又想逃离她。


父亲认为我精神恍惚,非常诧异,我再也没有话说,便告退了。


玫瑰吃得很少,她说是累。


回到庄的公寓,我打开门进去,看到他女友脸色铁青走出来。


她并不睬我,一别头就走掉。庄在看电视。


“怎么了?”我问。


庄的眼睛仍然留在七彩卡通上,正轰轰烈烈的在演出大力水手。


“庄,”我说:“怎么了?”


庄说:“我告诉她,我从来没爱过她,我爱的,一直是另外一个人。”


“你不是改头换面,要做个新人吗?”


“我错了,她仍然控制我的灵魂。”庄简单的说。


说完他就全神贯注地看大力水手,不再出声。他紧闭着嘴唇,脸色非常坏,但一双眼睛却闪亮得像一头野兽,我觉得奇怪,但自顾不暇,顾不得那么多。


我说:“我还是去巴黎,听你的劝告。”


他不再回答我。


我收拾衣物,提起只轻便的箱子,摸摸袋中,余款无多,因此在老庄抽屉中,取了叠钞票。


我临出门跟他说:“我借了你三百镑,现在就搭夜船去巴黎,我看我俩难兄难弟,分头腐烂比较好些。”


我也不知他有没有听见我说些什么。


我开了那辆随时会散的福士坐气垫船到宝龙,然后南下巴黎。


到巴黎时天快亮了。我跑到圣母院去祈祷。


如果在香港,你的心能碎成一百片,那么在巴黎晨曦中的圣母院,你的心可以碎成一千片了。


我租了旅馆,就住在那里,专等爹爹与玫瑰走。每日早上坐在赛纳河的“新桥”边发呆,听金发女郎们的絮絮细语。


钱花光了,打电话给姊姊们求救,她大声叫道:“罗震中!你在地球哪一角落?”


我说:“巴黎。而且我的钱花光了,花都的花也不再芬芳了。”


“爹找你,请快回来。”小姊姊说。


“他还没走?”我意外。


“有点意外,留下来了。你快回来,有要事。”


“那么多要事,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罗家都有要事,我才不信。”


“罗震中,你敢不回来!”


“好,我回,我回。”


我又开着那辆老爷车回伦敦。


大船经过多佛海峡,风呜呜的吹,深紫色的天空,海鸥哑哑地低鸣,我几乎想连人带车一齐驶下黑色的海水,从此消失在世界上。


但是我没有那么做,我没有勇气。


我回到伦敦,站在父亲的面前,做我的乖儿子。


父亲果然有要事寻我。


他开门见山地说:“震中,我有要事得回香港,我要你照顾你继母。”


我抬起了头。


父亲咳嗽一声,“震中——”仿佛有难言之隐。


“什么事?”我忍不住,“为什么你俩不是一起回去?”她早早离了我跟前,我好安居乐业。


“她不肯回香港。”父亲说到此地为止,叹口气,站起来走开。


我问大姊:“怎么回事?他俩吵架?”


“不是吵架,她跟你好友庄国栋有点暧昧。”大姊跌足说。


“什么?”我两只耳朵几乎掉了下来。


“庄国栋,”大姊说:“他们两个天天都约会。”


“他疯了。”


“我也这么想。”大姊姊说:“他要找女朋友,一卡车一卡车的随他挑,怎么会发生这种事?父亲再也不能与后生小辈去公开谈判,你去把这件事弄清楚。”


“我?”我退后了一步。


“你怎么样?”大姊姊恼怒地说:“你父亲养了你千日,用在一朝,你不愿出力,还在噜苏?”


“好好,我与他去说,他现在在哪儿?玫瑰又住哪?”


“玫瑰住夏蕙,他住老公寓。”


“我马上去。”


“你去了说些什么?当心把事情弄僵,我早知会有这样的事,古人说娶妻娶德,色字头上一把刀,这话儿不会有错。”


“你老了,大姐。”


我出门去找老庄。


我在写字楼把他找到了。


老庄精神奕奕,神采飞扬,整个人散发着无上的活力,是什么令他这么愉快?简直不能置信。


我冷冷地,将手臂叠在胸前,斜眼睨着他,“老庄,君子不夺人之所好。”


他并不介意,笑笑问:“你的所好,还是你爹的所好?”


“我警告你,庄国栋,做人不要太绝!”我提高声音。


“是。”他说:“你生气了,震中,但是我认为你应该听我的解释。”


“你还有什么话说?你还有胆子在这里工作?”我竖起双眉,“朋友妻,不可戏,你听过没有?”


“但是我认识她的时候,”庄以清晰冷静的声音说道:“她不是任何人的妻子,她只有十七岁。”


“十七岁——”我呆住,“庄,庄……”


“就是她,黄玫瑰。震中,咱们爱的是同一个人,为之黯然伤神的,亦是同一个人,想爱而不敢爱的,也是同一个人,世界上根本没有第二个黄玫瑰,我们早应该知道了。”


我震惊。


“我已失去她一次,震中,我不打算再失去她。”他补上一句:“命中注定,震中,命中注定的,你难道还不相信命运?我结识了你,就是为了要与她重逢,冥冥中一切自有安排的。”


我镇定下来以后说:“我不能让你破坏我家庭的幸福。”


“震中,”他似洞悉我的心事,“我太明白你,你自己不能爱她,可是,把她留在罗家,看看也是好的,是不是——”


我一记左钩拳出手,把他打得飞出去,撞在小型文件柜上,哗喇喇犹如大厦倾,压塌了柜子,倒在地上,乱成一堆,女职员们像刺激电影中的女角那样尖叫起来。


老庄跌在地上,他苦笑,摸一摸嘴角的血,他并不说什么。


我指着他说:“你让我见到你与她在一起,我打死你。”


我转头走了。


我去找玫瑰。


还没到夏蕙酒店,我的拳头已经肿得像一只拳击手套,又青又紫。


到了酒店大堂,打电话上楼,找到她,因为激动过度,说话打结。


她五分钟后下来大堂见我。


春天到了。


她穿极薄的丝衣服,飘飘欲仙。


“震中!”她横我一眼,坐下来。


我心酸的看着她。


“你打架了。”


我问:“你信我,还是信他?”


“你们有话好说,怎么老打架?”


我心中倒翻了五味架。“老打架?我知道在你这一生中,为你打破了头的男人不计其数,但是刚才,我不是为自己与庄国栋打架。”


“是为你爹?”


“是。”


她沉默。


“回去香港吧,玫瑰。”


她对我说:“我加件外套,与你找个好地方说话去。”


我等她披件白色薄呢大衣,一同散步到附近的公园去。


我们在长凳坐下。


公园中情侣们散步拥吻,年老的公公婆婆以隔夜面包喂白鸽,气氛温馨宁静。


她细细声说:“他是我第一个爱人。”


“那已是近廿年之前的事。”我说。


“为了在他那里受的创伤,我嫁了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,达十年之久……”玫瑰的声音越来越低。


“可是你离了婚,你现在是我爹的夫人,你要忠于他!你不是想告诉我,你嫁他只是为了求个归宿吧?”


她不响,凝视远方的人工湖。


我咆哮,“你难道不爱罗德庆?”


“我爱。”


“那么跟他回香港吧。”


“我要想一想。”


“想什么?”


“震中,请不要对着我吼叫,”她心虚,“震中——”


“你这一辈子伤了几许人的心?”我眼睛红了,鼻子发酸,“黄玫瑰,你根本不懂得爱情,你好比一只蝴蝶,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,但蝴蝶都是色盲,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,就好比你,你得尽了所有人的爱,但是你并不感激。”


“不。”她倔强地看向我,双眼闪着泪光,明亮得犹如两颗宝石,但她并没有流下眼泪,“不,每个人爱我,我都感激。”


我不置信地瞪着她。


“震中,”她静静地说:“即使你爱我,我也感激。”


我呆住了,头顶像被人浇了一盆冷水,透心凉。


她早知道了。


我怎么可以低估她。


“震中,我不是那种人,我非常重视感情,我……”


“我知道,我在气头上故意侮辱你,我晓得你,你活在世界上,不外是为了感情。”我垂头丧气。


“我是爱过很多次,但每一次都全心全意,我也爱你父亲。”玫瑰说:“你不要诬告我了。”


“对不起。”我说。


“我与庄国栋……我想好好的看看他,我爱了他这么多年……”


“这是一段幻觉,你们当时都年轻,相识才短短一段时间,而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。”


“我就是想清楚这是不是事实,他这个人存在我心底已经十多年,有时候越是模糊的印象越是美丽。”


“若果你发觉你爱的确然是庄国栋,你打算牺牲我的父亲?”


她美丽的眼睛看着远方,“我相信随缘。”


“你相信不负责任。”我赌气。


“震中,”她苍白着脸,“我知道你不原谅我。”


“我爱我父亲,”我说:“我不忍看他伤心,”我加一句,“我也爱庄国栋,我亦不想看到他再一次碎心,”我仰起头,“还有我自己,我们这些人,都欠你良多,为你伤神,玫瑰玫瑰,我还能说些什么?”


她垂下眼睛,掉下一串眼泪。


我说:“有选择的爱便不是爱,玫瑰,承认吧,承认吧,承认你并不爱罗德庆爵士,你欣赏他尊重他崇拜他,但并不爱他。”我咄咄逼人。


她呜咽:“如果家明还在……”


她“霍”地站起来,要走回酒店。我连忙轻轻拉住她。


“求求你,”我说:“疏远庄国栋,为他好,也为了你自己好。”


她紧紧抿着嘴唇。


“过去的事已过去,”我说:“你看过费兹哲罗的‘大亨小传’没有?”


我说:“你们两个人并不能力挽时间的狂澜。我知道你们的事,你们在夏日相遇,燠热的夏日夜晚,薰风下你们为恋爱而恋爱,你才十七八岁,一朵花都能引起无限的喜悦,他离开你的时候,你认为地球从此停止转动……可是玫瑰,你现在长大了呀,玫瑰,你听我说,你必须帮助你自己,自这个魔咒解脱出来。”


她闭上眼睛,又一串眼泪。


我只好递过去手帕,不忍心再说下去。


送她到酒店的一段路,才短短十分钟,我看得她内心矛盾反覆的挣扎。


我伸过手去,扶住她肩膀,她向我投来感激的眼光。


我轻轻的说:“让我来帮助你,搬到大姊家住。”


她软弱的点点头。


我替她略为收拾,便接她到大姊家。


大姊见到玫瑰,非常安慰,连忙报告父亲,大家对住玫瑰,以爱护以忍耐。


我并不是小人,庄国栋来找我的时候,我坦白告诉他,玫瑰在我的监护下,不打算再见他的面。


老庄嘴角挨了我一拳,犹自青肿着,他瞪着我,良久不语。


“我的心情与你一样坏,老庄,咱们哥俩别说二话,我胸中像是塞满砂石,天天吃不下东西,晚上双眼红涩,像火在燃烧,但闭上眼皮,又睡不着,转眼又到天亮,又是一日,嘴巴苦涩、发酸,脑子发胀,除出玫瑰两个字,心中没有其他的人,其他的事——你想想,老庄,这种日子,我是怎么过的?我是怎么捱的?我根本不是活着。”


老庄不出声。


“我当然晓得你不好过,这话你劝过我:请你控制你自己。”


老庄背转身。


“你都几乎成功了,你不是要结婚生子吗?苦海无边,回头是岸。”


“我回头,你呢?”他仍然背着我。


“我?”我想了一想,缓缓说:“我去做和尚。”自己都觉得语气凝重凄酸,不像在开玩笑。


“你父亲只有你一个儿子,你去做和尚?”


“鱼与熊掌,不可兼得。”


“你劝得了我,为何不劝你自己?”他问。


“事情不临到自己,是不知道的。”


“震中,”他的声音非常温婉,“我与你,我与你竟是同样的命运。”


“你是宿命论者,老庄,我现在明白了。”


“我仍然要争取她,无论如何,我要争取她,你与你父亲,即使再加上一支军队,也不能阻止我。”


他转头走了。


我紧紧守护着玫瑰。


庄国栋真疯了,他的行为,与一个十多岁热恋中的孩子没有分别,他开始重新追求玫瑰,他辞去业务,日夜在我们家外徘徊、敲门。


雪融光了,花园里各色花卉开放,庄国栋英俊地、憔悴地、苦笑着,毫无怨言,一次又一次,要求让他进屋子来见玫瑰,他双眼燃烧着炽热的恋火,低声下气地恳求。


大姊心早就为他溶成一堆,如果他追的是大姊,大姊早就背夫弃子,收拾包袱与他私奔。


她开导他,他耐心听,最后那句话永远永远是:“让我见一见玫瑰。”


当年他折磨过她,不待来生,他就来偿还这笔债。


玫瑰将自己锁在房内,吃饭也不出来。


她仍然美得动人心魄,纯象牙白色的皮肤,漆黑的眼睛,成熟的风韵,整个人发散着蜜之香味,美丽的玫瑰,我们都如在弦之箭,等她作出最后的抉择。


待完了这件事,我就远远离开,永别此地。


一个晚上,我听见玻璃窗上发出敲打声音,开头以为是风雨声,心才想着明早起来可观赏落红,抬头却望到一轮明月。


声音是小石子碰到玻璃所发出的。


我连忙自床上跳起来,我明白这是什么,这是咱们中学时期唤小朋友出来玩的记号,那时大家还住着老房子,至高不过三层,石子敲在玻璃窗上,既不会吵醒别人,但又响亮。


我轻轻撩开窗帘,看到老庄站在窗下,果然是他。


他抬着头,英俊的脸充满了炽热的神情,两眼闪闪生光,身上的那套西装恐怕已有一个月没更换了,十分皱旧,但对老庄挺拔的身段并无影响,他仍然是个人见人爱的俊男。


他的石子自然不是掷到我窗上,他要的是玫瑰。


我推开了窗,玫瑰的声音在我隔壁响起。


“走开。”她的声音充满矛盾与感情。


换了是我,听到她的声音,我也不会走开。


果然庄国栋问:“你为何逃避我?”


玫瑰仍然说:“走开。”


“我不会走开。”他说:“好不容易爬墙进来。”


明天我就养两条杜布曼,咬死他。


玫瑰仍然说:“走开,我要关窗了。”


我实在忍无可忍,大力推开窗,大声嚷:“庄国栋,我警告你,三十秒钟内你不走开,我就报警。”


玫瑰被我吓了一跳,她走过来敲我的房门。


我拾起地上的拖鞋向他扔下去,他闪开,也不生气,“玫瑰。”


我大吼:“滚你妈的蛋!”我提起床头的水晶花瓶,连水带花向他头上摔去,我直情想杀了他。


瓶子掉在石卵小路上,碎成一片片,亮晶晶在月光底下溅开。


“玫瑰,”老庄仍然叫她的名字。


玫瑰推门进来拉住我的手臂,她的手犹如有千斤之力,我怎忍心摔开她。


“欺人太甚!”我愤然道。


“随他去,不要跟他计较。”玫瑰恳求我。


我悲苦的看着她,只要她开口,我怎么能够推却?


她伏在窗口上对庄国栋说:“你走吧。”


庄国栋说:“你知道我就算走了,明天还是要回来的。”


我叫:“你死了这条心吧。”


他回答我:“我人死了,这条心未必死。”


我跟玫瑰说:“告诉他,叫他不用在这儿充罗蜜欧,叫他去死。”


玫瑰哭了。


我顿时静下来。


她哭了。


伊挽在头顶的秀发松了下来,披散在肩膀上,穿着件白色缎子小夹袄,脚上并没有穿着拖鞋。


在那一刹那,我原谅了庄国栋,我原宥全世界爱玫瑰的男人,因为我是他们其中一份子。


我再看出窗去,他已经走了。


我坐下来求玫瑰,“你回香港去吧。”我疲乏的说:“我们都累了。”


她伸出手来掩住了脸孔。


我看到她戴着一只玉镯雪白,只有一斑翠绿,这只玉镯好不熟悉,这正是不久之前,我陪庄国栋在玉器市场买的东西。


我的心狂跳,我万念俱灰,我放弃。


我说:“玫瑰,你自己决定吧,你如果打算跟他走,快点决定,如果要回香港,罗德庆爵士永远在等待你,也请快点,这里痛苦的不止三个人,是四个。”


玫瑰说:“原谅我。”


“你这一声‘原谅我’,带来多少人的痛苦?”


“原谅我。”她抬起头来。


月色下她的脸色是象牙白的,大眼睛黑漆漆地神秘而美艳。


我平静地告诉她,“像你这样的女人,应该被绑在柴堆上活活烧死。”


她听了一怔,急急地夺门而走。


我睡不着,就在睡衣上加一件皮大衣,开动跑车出去,我也不知道何去何从。


我就如此身世跑到一间酒馆去,坐下来,叫了威士忌加冰,就此喝将起来。


我也不知喝了多少,只听得酒保敲起小钟,表示酒馆要打烊了。


我摇摇晃晃站起来,只见一个华籍女郎走过来,拍我的肩膀。


我看着她:“好面熟,贵姓大名?”


“你忘了我?我是庄国栋的前度女友。”


“啊是,”我醉态可掬,“久仰。”


“我叫小曼。”


“你可姓陆?”我傻笑,“我可不姓徐。”


“我姓薛。”她皱上眉头。


“啊,丰年好大雪,珍珠如土金如铁。”


“你说什么?”她皱眉问:“你喝醉了?”


“是,我是喝醉了。”我靠在墙上,“你呢?”


她苦笑。


我醉眼看仔细她,她仍是那么时髦,珊瑚色唇膏,我叹口气说:“庄国栋不要你了?”


她耸耸肩,“是。”也不见得特别伤怀。


“你不难过?”我问她。


“有什么办法?”她说:“哭死也没有用的。”


我好不羡慕,“你已获得金刚不坏身了,你太难得,你什么都不怕?”


“你少讽刺人。”她说。


我怔怔地问她:“同样是失恋,为什么有些人寝食不安?”


“谁?谁会为爱情寝食不安?”她诧异地问道。


“算了,你既已练得刀枪不入,就不必理会咱们这些可怜虫了。”


“先生,”酒保上来说:“咱们打烊了。”


我跟薛小曼说:“走吧。”


“走到什么地方去?”她问。


“我不知道,从哪里来,往哪里去。”


“你从哪里来?”她又问。


“家里来。”


“那么回家里去。”


我点点头,与她走出酒馆,她扶着我。


“喂,”她问我:“你为谁喝成这样?”


我哈哈笑,笑完又哭,“我为玫瑰,我为的是玫瑰。”


她问:“谁是玫瑰呢?”


我唱着:“蝴蝶本为采花死,梁山伯为祝英台。”


我找到了车子。


“你这个情况,不适宜开车。”她扶住我。


“不妨。”我说:“你放心。”


我推开她,上车,发动引擎。


我说:“有空约会你,喂,你的电话号码呢?”


她给我一张卡片,塞在我的上衣口袋里。


我开罢车子,向前驶去。


我大声唱着歌,又叫这辆老福士切勿辜负了我。


我驶着之字路,缓缓地格隆格隆向家驶去。我不能死,我告诉自己,罗震中,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借点借口就去死,你必须安全到家。


家门在望了,我欢呼一声,开了铁闸,驶进门去,不知道怎地,我竟煞不住车子,一直朝游泳池冲过去。


我大声尖叫,“救命,救命!”


游池里不知道有没有水,完了,完了,我这次完了。


我急急推开车门,车子轰地跌进池内,水大力压进车厢,我几乎窒息。


“救命!”我吞着水,“救命。”


我拚命地游向池边,怕得要死,那一点酒醉醒了大半。


家人显然发觉闯了祸,开亮了所有的射灯,司机更跳进池中来打捞我。


我抓紧司机的手不放,痛得他怪叫起来,“三少爷,不妨,不妨,你松松手,我这就拉你上来了。”


我冷得颤抖起来,震惊过度,不住地抽筋。


小姊姊说:“叫医生来,快叫医生!”


玫瑰提着厚毯子出来,抢着覆在我身上。


我哭起来。


小姊姊见我无事,顿时破口大骂,“罗震中,我胆子都被你吓破,你疯了?把车子驶进泳池来冲凉,你黄汤灌饱了是不是?”


我只是哭。


玫瑰说:“扶他进房,让他休息。”


小姊姊顿足,“我一辈子也不要再见到这样窝囊的男人。”她回房去了。


司机与园丁将我扶到房间去。


我伤透了心,不肯换上干的衣服。


“你会伤风的,”玫瑰说:“快听我话。”


我惨叫:“妈妈,妈妈。”这世界上,只剩下妈妈爱我,只有伊不舍得我。


恍惚间看到母亲向我走来,长脸蛋充满戚容,微褐色皮肤依旧,手放在我背上,说道:“震中,你又不听话了。”


“妈妈,不是我的错,不是我的错。”我嚎叫。


司机强脱了我的衣裳。


母亲叹口气,“震中,妈妈抱歉不能照顾你一辈子,妈妈实是身不由己。”她仍是那么温柔。


我饮泣。


医生一来,母亲便冉冉消失在我眼前,他替我打了针,着我多休息。


我却发了高热。


一忽儿到玫瑰结婚了,新郎是庄国栋,父亲着我去将玫瑰抢回来,但她对我嗤着鼻,老庄对我摇头叹息,嘴角挂着一个冷笑。


随后我又来到一个有牌楼的仙境,云雾重重,我大声叫玫瑰。


玫瑰出来了,但父亲挡在她身前,父亲看着我:“震中,你想恁地?”他震怒,提起精光闪闪的宝剑要砍杀我。


我大嚷:“爹爹,爹爹,我不敢!我生是罗家的人,死是罗家的鬼。”


我至爱的是父亲。


待我自恶梦中惊醒,已是三天以后的事了。


小姊姊自我醒来,松口气,犹自赌气道:“呸!才一百零二度,就发梦魇,乱喊乱叫,叫人不得好睡,轮班服侍你。”


我虚弱地微笑。


“你都做些什么梦?”小姊姊问。


我说:“爹拿剑砍我,”犹有余怖。


“叫你别上唐人街看武侠片午夜场!”她白我一眼。


同父同母生的姊弟,我这两个姊姊仿佛生少了一些零件长少了几条筋,她俩的思维简单得多,生活得丰足愉快,在她们眼中,我无异是个自寻烦恼的家伙,不值得同情。


我别转了脸。


“大姊也在这里呢。”她说。


我不出声。


“这一阵子你可是交了魔苦运了?我倒情愿你恢复以前那种无忧无虑,做一个大快活。”


大姊推门进来问她:“你手里是什么?”


“参汤。”小姊姊说。


“我告诉过你,这种东西是巫道,年纪轻轻的男人,喝喝就坏了,好好的西药医生开出来的,混在一起吃,他的病不会好。”


“你懂什么?”


两个女人在我病榻前吵了起来。


我问:“玫瑰呢?”


“昨夜她守你床前,如今睡觉去了。”大姊说。


我不响。


“喝了这碗参汤,好有点气力。”小姊姊说道。


大姊光火,“啐!他只是你弟弟,要这般好气力干吗?”


小姊姊脸都涨红,“你这个泼妇的一张贱嘴,总没些长进,不住地说些勿三勿四的疯话。”她抓住大姊的手臂。


两人扭打着走出我房间。


但凡三妻四妾的男人,想必是老寿星找砒霜吃,活得不耐烦了。


她们离开之后,我将盛参汤的那只碗转过来,又转过去。


我应该怎么办呢?我茫然想。


“震中。”


我抬起头,看见玫瑰站在我床头。


我淡淡说:“因为我病劳驾你了。”


“你那辆福士报销了。”


我一震:“呵!”


“开了很久吧?一定有感情。”她说。


呵,那辆福士,我颇心如刀割,它伴我月夕共花朝,足足七八个年头。


只有玫瑰明白我心,两个姊姊巴不得破车有这个结局。


但我一向不要什么簇新的跑车。


玫瑰说:“那日其实很危险。”


我说:“是,我知道,很容易淹死。”


她沉默。


“你仍不回香港?”


她不出声,脸上已瘦下一圈来。


我叹口气,“我已洗手不理这件事了,”我说:“你自己想清楚吧,我要搬出去。”


“你搬哪儿去?”她急。


“我不理你,你也别理我。”我说。


“你姊姊们恐怕也不肯。”


“哼,她们不肯有什么用,”我说:“我懒得对牢你日夜操心——吹皱一池春水,与我何干?”


玫瑰抬起头来,似笑非笑的看我一眼。


“对,我知道,你从来未要我操过心,是我狗拿耗子。”


“你说话很善用成语。”她笑。


我心都碎了,她尚若无其事,恶毒的女人。


她说:“这是你湿衣服口袋中取出的一张卡片。”搁下她就走出去了。


我看那张卡片:薛小曼,老庄的旧欢。


那是一个强壮的女郎,她永远不会知道啥子叫惆怅旧欢如梦,真是伊的幸福。


我放下了卡片去找老庄。


我还很虚弱,坐在公路车上,活脱脱像个三期肺病患者,都夏天了,还穿着厚夹克。


我到老庄的公寓前去按铃。


他来开门,白衣白裤,精神奕奕。


他很诧异,“你,震中?”


我颓然说:“老庄,我没有理由恨你,你认识她,比我早了十七年。”


“啊,震中,我太高兴了,你的思想终于搞通了。”他迎我入内。


我躺在他的沙发上。“咖啡!”我说。


“你精神好一点了没有?”


我无精打采,“没有。”


“打算怎么样?”


“做和尚去。”


“别开玩笑,披上袈裟事更多。”他将咖啡给我。


“你与玫瑰呢?”


“我根本上见不到她。”


“啊?”我意外。


“她很谨慎,她只答应我,她会考虑。而且老弟,且慢臭美,这并不是你从中作梗的结果,有没有你,她都会这么做。”老庄说。


我明白了,自始至末,我都不过在扮演一个小丑的角色。


刹那间我大彻大悟,头顶上如被浇了一盆冷水,由顶至踵,苦不堪言。


我反而静了下来。


“你打算娶她?”我问。


“如果她答应嫁我,那自然。”他答得快。


我点点头。


“震中,你为何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?”


“我思想搞通了。”


“不,定有其他的原因。”


我微笑,改变话题:“我碰见小曼。”


“谁?”他抬抬眉毛问。


“小曼,”我没好气,“忘了。”


“哦,她。”他恍然大悟。


“是。”我问:“你不反对我约会她吧?”


“当然不反对,但为什么是她呢?”庄国栋大惑不解,“像她那样的女人也很多的,你可以从头开始。”


“我看中她的铁石心肠:失恋就失恋,第二天又爬起来做人,多么好。”我禁不住的艳羡她。


老庄苦笑,“是的,这确是她的优点,她注射过感情防疫针。”


“我可不想人家为我要生要死的。”


庄笑,“你真会做梦,有人会为你要生要死?你有这样的福气?”


自然没有。


“你呢?”我问:“你打算如何?”


“我待玫瑰发落。”他说。


“你有几成希望?”


“我不知道,我很乐观。”


我问:“为什么我们要待玫瑰发落?”


他很诧异,“我不知道,我是她不贰之臣,我从来不想叛变她,侍候她是我唯一的乐趣。”


“他妈的,没的叫人恶心,肉麻。”我骂。


“你呀,你连被她发落的资格都没有。”庄笑嘻嘻地。


这也是实话。


“我不再在乎。”我说。


“不在乎是一件事,你忘得了她?”老庄又一支飞箭射过来。


“陪我出去走走。”我说。


“我要等她的电话。”他愉快地说。


“她要找你,总会再找来。”我说。


“哈哈,我才不听你的鬼话,”他摇头。


我说不服他,只好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薛小曼,轻而易举获得约会,这女郎大方,不会叫男人痛苦。


老庄凝视我,“你以前不是这么随便的,以前你守身如玉,又不怕寂寞。”


我微笑:“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,现在我已失了身,无所谓。”


老庄忽然发怒,“这又有什么好笑?你嘴角为什么老挂一个白痴式的笑?”


“笑也不让我笑?”我还在笑。


“你变成这样,可不是我害的。”他喘息。


“我没说你害过我,我们仍是好友。”我太清楚,即使没有庄国栋,玫瑰也不会在千万人中挑中我。


“你为什么有万念俱灰的感觉?”他摇我手臂。


“我不应万念俱灰吗?”我问。


“玫瑰战争的伤亡名单又多了一个名字。”他喃喃道。


我呵哈呵哈的干笑起来,拍拍屁股就走了。


到了约定的时间,小曼站在西区一间小酒馆门口等我。


伊打扮得非常出色,鲜红线织的小外套,窄牛仔裤,平底鞋,我温和地吹一声口哨。


我说:“喜欢到什么地方去?”


她说:“月底了,我已破产,如果大爷你有钞票,就请我吃顿好的。”


“没问题。”


我们选了间意大利小馆子,气氛随便,但食物精美。小曼仿佛真的很饿,据案大嚼起来。


我问她:“你到底是做什么的?”


“西区肯肯舞女郎。”她边吃边抬起头来。


“不要说笑。”


“我是药剂师。”


我肃然起敬,“啊。”


她笑,“三千多镑一年,又得交重税,有什么值得‘啊’的。”


“为什么不回香港?”我问。


“香港又有什么在等我?”她反问。


我不知如何回答她。


“告诉你,”她叹口气,“你们这些纨裤子弟永远不会明白,大学文凭实在只是美丽的装饰品,毫无实际用途,我只希望快快寻张饭票,嫁掉算数,胜过永永世世沦落异乡,仅够温饱。”


我忽然问:“我这张饭票如何?”


她一怔,“别开玩笑。”


“真的,小曼,你看我如何?”


她笑,“喂,我们是好友,别乱说话。”


“我念法律出身,父亲是罗德庆爵士,你如嫁给我,罗家不会亏待你,以你这般身材样貌,打扮起来可不会差,何苦再独自捱下去?”


小曼凝视我。


“嫁我胜过嫁庄国栋,他是穷光蛋。我不是说人要拜金,但我们确实是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。”


她说:“我要一杯咖啡。”


我叫咖啡给她。


“如果婚后你不满意我,可以马上离婚。”


“像荷里活电影呢,”她冷笑,“为什么要急急结婚。”


我无可奈何的说:“我腹中块肉不能再等,总得找个人认了才是,你就包涵包涵吧。”


她笑得喷酒,“为什么挑我?”


“为什么不挑你?”我反问:“你适龄,又想结婚,聪明伶俐开朗,又有学识,家底清白——为什么不?”


“我吃饱了,你少胡闹,走吧。”


八十年代的女性也尚有她们的矜持,可怜的女人们,我一生之中,见过无数的女人,只有玫瑰是胜利者。


“我送你回去。”


“啊,你买了新车。”


“是的,我的老车死了。”


她微笑。


她随我上车,我驾驶术流利,一边向她落嘴头,“你看,你老公多好,有人管接管送,不必挤地车,嫁了我,你也不必朝九晚五地去受洋人气,给不三不四的男人吊膀子,二餐有着落,又少不了你四季衣裳,年年有新皮裘穿,在家养儿育女,不亦乐乎?”


她不响,默默看着车窗外的风景。


“女人不外是一朵花,总归有谢落的一天,我看你也挺得差不多了,是不是?廿七八岁年纪,正是结婚的年龄,嫁了我,跟我回香港,包你在亲友间吐气扬眉。”


“我有什么不好?我会爱护你照顾你,咱们都是成年人,婚姻不必有太多的幻想,咱们到巴黎度蜜月,以后一切都是新的开始——你想一想。”


小曼用手掩住了脸,过了一会儿,我看到她的眼泪自指缝间流出。


我温和的说:“你家到了,不请我进内喝杯茶吗?”我递了手帕给她。


她静静抹干眼泪。“我想早点睡。”


我说:“小曼,明天我来接你上班,八点半?”


她想一想,“八点正。”


我点点头。


她进屋子去了。


当夜我回到小姊姊那里,找她商量大事。


她问我:“什么事呢?”


“你保险箱里有什么像样点的钻戒?”我问她。


“你要钻戒干什么?”她愕然。


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说,“穿这里戴,流行呢。”


小姊姊气道:“你倒是恢复得快,一下子没事了,调皮过以前。”


“小姊姊,生命总得继续下去。”我摊开手。


“你要戒指来干吗?还没回答我。”


“送给我女朋友。”


“啊!”她先是一怔,然后明白过来,非常洋派兼戏剧化的拥抱我,把我挟得透不过气。


身上那阵狄奥小姐的香味更是刺鼻而来,我忍受不住,猛地咳嗽起来。


“死相。”她骂我。


“我要订婚了。”我说。


“跟谁?”


“一个女人。”


“很好,我情愿忍受你这种腔调,胜过你先一阵子的神不守舍。”


“戒指呢?”我说。


“我手上这只好不好?”她伸出右手。


我看一看,“不要这种破铜烂铁,告诉你,别小器,将来还不是由罗德庆爵士归还于你。”


“我抽屉里倒是刚镶好一只方钻……”她迟疑。


小姊姊终于把那只戒指交予我。


我还觉得满意,就放在口袋,她肉赤,叫我收好些,又咕哝着说不知谁家女儿好福气,一下子就混得上了青云等等。


我说:“小姊姊,天下的福气都叫你一人享了去不成。”


我回到房间,也不想什么,心中其实没有深切的悲哀,我的心已死,我的心已碎,但是不知恁地,我的眼泪汩汩而下,我哭出声来,像一只受伤的猪猡,呵呵嚎叫。


我怕她们听见,用被蒙住了头。


但我知道,从此以后,我不会再哭。


正如庄国栋所说,一切都是注定的,谁是谁非,不必多说。


至少在这整件事的过程中,我搭救了薛小曼。第二天一早,闹钟把我惊醒,我摸摸口袋中的戒指盒子,摸出门口去。


小曼坐在她公寓楼下吃三文治,见了我,乍惊还喜,神情大大的复杂。


我自门口花圃采下一枝玫瑰花交予她手中,取出指环,套在她左手无名指上。


我说:“我们在伦敦结婚,回香港请喜酒,你今天到公司辞职吧。”大功告成。


她呆呆的看着我。


过了很久她说:“我以前是庄国栋的女朋友。”


我拍拍小曼肩膀:“如果你不是老庄的女友,也是其他人的女友,过去的事,谁关心呢?


小曼,今天起,你是我的未婚妻。”


我接她上车,送她到公司,把车匙交在她手中,“你自己开车回家,当心点。”


她点点头。


“别担心,你会爱上我的。”我挤挤眼。


她拉住我的手,想说话又说不出口。


我安慰她:“我早在夏蕙吃饭那夜,就看中了你,当时苦无机会,小曼,现在真是皆大欢喜。”


我向她招招手,踏上计程车。


其实不过因为她是最近最方便的一个,然则有什么分别呢?


一切都是注定的。


我乘车到市区的大时装店,叫女店员取出十号的衣裳,一挑就一大堆,都送给小曼。


我有大量的爱,我要将我的爱送予乐于接受的女人。我不想再在玫瑰身上锦上添花。


我签出了支票,走出店铺,这倒是一个晴朗的好日子,罕见的阳光照在我身上,我将双手插在口袋里,踯躅在街头。


我失去的只是一颗心,旁人不会觉察得到,我解嘲地想,总比失去一只眼睛或一管鼻子好得多。


一个乞丐走来问我要钱,“先生,一杯咖啡。”


我说:“拿去买一瓶威士忌。”给他一张大额纸币。


他震惊地站在那里。


我不再守住自己。


回到家里,我大嚷:“来人哪,三少爷要茶要水。”


大姊苍白着脸出来,“震中!”她递过来一张电报。


我接过,上面写着:罗爵士病重,请即返。署名的是咱们的家庭医生。


“什么病?”我失声怪叫。


“我已订了六张飞机票,”大姊说:“马上回去。”


“六张?哪来六个人?”


小姊姊抢着说:“咱们两对,玫瑰与你,不是六个?”


我冷笑,“我还以为回去分家产呢,原来是趁墟,敢情好,原来孝顺儿孙古来多!”


小姊姊气结:“罗震中。”


“我与我未婚妻一起走,”我气愤的说:“我可不管你们。”


我拨电话给小曼,她已经回到公寓。


我命令她:“马上订两张机票回香港,愈快愈好,我父亲病重,我们回去看他。”


她一连串的“是。”


娶妻总得娶大学生,办事能力都高一些。


我放下电话,走向偏厅,玫瑰坐在窗前。


我淡淡的说:“你如了愿了,是不是?”


玫瑰抬起头来,嘴角倔强,她什么都不说,眼神闪过一丝轻蔑。


她看不起我,是因为我乘人之危,说话叫她难受。


我长叹一声,“你打算恁地?”


她仍然一语不发,抱住手在窗前,背着我。我说:“玫瑰——”


她忽然发火了,“你走开好不好?”她急促地道。


我退后一步。


她的长发披在肩上,大眼睛份外的乌黑闪亮,嘴唇特别的薄,脸色罩满阴霾,威仪有加,她沉着声音说:“走开。”


我顿时觉得自己像一只苍蝇,我转头便走出偏厅。


我有什么资格骚扰了她这许久日子?一切是她与罗德庆之间的事,她是他妻子。


我枉作了小人。


我驾车去接小曼。


时装公司已把我买的衣物送到她处,堆满了桌子,她将脸埋在七彩缤纷的绫罗绸缎之中,并不出声。


“小曼。”我叫她。


她跳起来,“票子已经订好了,今夜起飞了。”


“我们一起回去吧。”我说。


“你爸爸不会有事吧?”


“应该无事吧,五十多岁,正当盛年,他身体一向很好,但也很难说,许多朋友,才三十左右,洗一个澡就死在浴缸里,无名肿毒,查也无得查。”


“震中。”她叫我一声。


我握住了她的手。


“谢谢你。”她说。


“什么话。”我很温和。


小曼的脸很秀丽,她实是一个出色的女子,我们婚姻的客观条件是这样好,简直是培养感情的最佳温床,包管能够相敬相爱,白头偕老的。


我环顾她简单的小公寓说:“这地方太潮湿,我们还有四五个小时,你收拾一下,我替你找一间较好的公寓。”


“我在这里住了四五年了。”


“难怪你身体那么差。”我笑:“这简直是蜗居。”


“反正回香港?也不必搬了吧?”她试探着,语气出奇的温婉。


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,给她们机会,她们就回复本来面貌,我有种感觉,小曼将放弃她那女强人本色,回到厨房厅堂去做一个好妻子。


我们会很幸福。


为什么我每说完一句话,都仿佛听见回音,在我脑中响起,如此空洞虚无?


我不敢再想下去。


小曼问我:“你喝什么?我尚未知道你习惯喝什么。”


“别担心,盲婚有盲婚的好处,慢慢发现对方的优劣,兴致盈盈。”我笑。


“我始终觉得这么快订婚是不对的。”她别转脸。


“别再犹豫。”我叹气,“现在我需要你。”


“你可担心你父亲吗?”


“心急如焚。”


“你控制得很好,”小曼说。


“我在别的事上,一向控制得很好。”


电话铃响起来,小曼将铃声拨得很低,只发出一阵沙哑的呜呜声,像一个人在哭。


她取起话筒,听了三分钟,尴尬地将话筒交予我,“是庄国栋找你。”


“跟他说,他们的事与我无关。”我淡然说。小曼很服从,“他说你们的事与他无关。”


她放下电话。


我又说:“给我一杯威士忌加冰。”


小曼进厨房去。


这间破公寓,连中央暖气都没有,怎么熬过一年一年?真难为她:做一份辛苦的工作,还得打扮得如花蝴蝶,她也有她的苦衷,并不如外表那么活泼开心吧?每个人都如一本书,都有可观之处,只是有些封面设计得太差,不能引起读者打开扉页的兴趣。


我自她手中接过威士忌,喝一口。


小曼问:“你喝得很多吧?”


“是。”我说。


我说:“老庄抽烟,我喝酒,我知道酒于身体无益,基于我不想活到一百八十岁的缘故,也就不想戒。”


她不出声。


我说话是鲁莽了,于是又补救,“如果你一定要我戒……”


她爽快的说:“算了,别越描越黑,这点气我可以忍受,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,我若受不了,就回医院做药剂师,可是看你一个人的面色,总比看全世界人的面色好。”


我亦不出声。


小公寓内的气氛弄得很僵。


门外一阵急剧车声,有人冲出来拚命拍门。我当然知道这是谁。


“去开门。”我对小曼说。


小曼开了门,就回避到厨房去。


老庄冲过来问:“玫瑰要回香港?”


“我老子病重。”


“这么巧?”


“你问我,我问谁?”我冷冷说。


“你也一起回去?”


“小曼也去,今夜的飞机。”


“我跟玫瑰走。”


“好得很,我们可以包一架专机,声势浩荡的赶回去探病。”


他握紧拳头,“她不能回去,她不能回去,我眼看胜利在望,她不能回去!”


“你不是最相信命运吗?”我问:“既然一切都已注定,你急也无用。”


“震中,若果你不同情我——”他住了嘴。


我们三人静得离奇。


小曼捧出了咖啡,她说:“我要与震中结婚了。”


老庄抬起头来,“恭喜你,震中会是个好丈夫。”很明显地,他已经魂不守舍。小曼过来站在我背后,我握住她的手壮胆。


庄说:“我现在马上去订飞机票。”他站起来走了。


我们一家七口赶往飞机场,在候机室又碰到庄国栋,人事错综复杂,大家又不打招呼不说话,像是华人黑帮回香港集会,个个板着脸皱着眉头。


飞机上我叫小曼与玫瑰坐,我与老庄,两个姊姊姊夫一对对,几乎霸占了头等舱一半座位,非常有气势的样子。


我一直喝酒,选的是毡,喝了上厕所,去了厕所又回来,渐渐就松弛了,开始引老庄说话,他不答我,眼睛非常空洞。


我自顾自说:“我想我爱我母亲多点,她病的时候,我要难受得多。抑或当时我还小,根本不懂得借酒消愁?”


没有人回答我。


我大声唱:“借酒消愁愁更愁,酒入愁肠,化作相思泪。”


仍没有人睬我。


连小曼也不理我,他妈的她把我当饭票,一点真感情也没有。


我大叫起来,“小曼小曼,快来安慰我。”


大姊过来说:“你发什么酒疯?”


小姊姊说:“给他一粒安眠药,叫他睡觉。”他们灌我吃药。我大嚷:“谋杀,谋杀,你们只要我静默,不许我说话,又不爱我,没有人爱我——”


小曼过来,将我的头放在她肩膀上,“你躺一会儿,我会爱你的。”她的声音坚强有力。


大姊门槛很精,马上去坐玫瑰身边,老庄只好挪到别的座位。


我放心了,闭上眼睛。飞机轰轰声开出去。咱们一家子最笨,搭飞机也趁热闹,全挤在一块儿,有什么三长两短航机摔下来,罗爵士偌大的遗产就没人承继了。


我忍不住哈哈笑起来。


小姊姊咕哝说:“罗震中距离崩溃的日子已不远了。”


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,我睡着了。


到香港的时候大姊猛推我。


来接飞机的是老黄与老黄妈。司机开了两部车出来才敷用。


大姊向老庄开炮:“庄先生,咱们要上车了,你让开些。”他虽没对玫瑰怎样,也看出她心中不满。


玫瑰木着脸,长长睫毛闪得阴晴不定,她头一个上车。我与小曼跟第二辆车。


我的酒自然已醒,剩下的是头痛。


坐在车内,我浑身抽紧,拍着前座老黄的肩膀:“老爷怎么了?”


“老爷……”他说不下去,净低着头。


“说呀!吞吞吐吐干什么?”


他又说:“老爷很不舒服……”


“废话!”我骂:“几十年来,老黄你都以蠢钝著名,我是问你,他可有生命危险?”


小曼说:“他老实人,吓慌了,你别逼他吧。”


老黄坐在司机旁边,低着头,不出声。


我问司机:“老爷到底怎么样?”


“三少爷,咱们是外边的佣人,见不到老爷。”他答。


我心扑扑跳:“可是不行了?”


司机说:“老黄妈前两日到处找老山参。”


我心凉了一半,都说参汤可以吊命,吊到儿孙赶回来见最后一面……


忽然我悲从中来,我父亲,我放声大哭起来。


老黄急急:“三少爷,三少爷。”


我说:“我一直令他失望,我不是一个好儿子,我不是一个好儿子。”


老黄细细声说:“三少爷,现在发奋还来得及。”


我把头靠在小曼肩上,小曼一言不发,紧紧搂着我。


我猜就是在这一刹那,我对小曼有了真心。


我发誓如果爹爹可以康复,我会做他的好儿子,做牛做马,在他写字楼做后生,此后年年月月日日,孝敬他,不再往外国流浪逍遥。


车子到了家门,我跳下车来,但是玫瑰比我更快,她急步奔过花圃,在草地上摔了一跤,我过去扶她,她身上的一套浅紫色西服跌得满是泥斑,也不顾那么多,抢先奔进大门。


她佣人迎出来,“太太。”


“老爷呢?”她急急问:“老爷呢?”气急败坏,声音是颤抖的。


“在房里,太太,你衣服——”


玫瑰的膝盖擦破了,在淌血。


我看到咱们家的王律师与张医生自书房走出来。


这时姊姊与姊夫们也进到屋子,济济一堂。


张医生说:“罗爵士刚睡,别打扰他。”


玫瑰说:“我要看他。”


“他说过不见任何人。”张医生斩钉截铁地说:“如果你们还尊重他,就不要违反他的志愿。”


玫瑰含泪坐下来。


我默默无声。


爹爹对我们彻头彻尾的失望。我的心痛得要掉出来。


“请大家到书房来。”王律师说。


大姊头一个瞪眼,“到书房干什么?”


“有关家产的事——”王律师咳嗽一声。


小姊姊尖叫,“我不要听,我不要听,我不要家产,我只要我爹爹!”


我过去与小姊姊拥抱,啊,毕竟是姊姊,心事与我一样。


大姊沉声说:“我最恨你们这些律师,忙不迭执行任务,你站在这里就是个不祥人!告诉你,别人家或许需要你,鸡毛蒜皮的财产都争个半死,这里用不着你,走走走,我们不要分什么。”


王律师无端端捱一身骂,傻了眼。


我去打开大门,“走!”差点没说“滚”。


玫瑰取出一只水晶烟灰缸朝他扔过去,差点中他头颅。


王律师大失风度,回骂:“你们罗家简直真是野蛮人!”他拔足飞奔走了。


我指着张医生,“还有你,我要见我的老子,不用你挡在中央,我姓罗,他姓罗,你姓什么?这是我未婚妻,那是我姊姊、姊夫,那边是他的妻,让开。”


罗德庆爵士夫人成了野玫瑰,她扬起浓眉,黑漆漆大眼睛闪闪生光,“你走开,他是我丈夫,有什么事我来负责。”


咱们一家人一涌而上,把张医生吓得退后三步。


玫瑰的手才碰到房门,忽然掩面而泣。


我们都静下来。


玫瑰哽咽,“我怕,我怕我没有赎罪的机会了。”


忽然之间,我们身后扬起一阵豪迈的笑声——“哈哈哈哈,好,好。”


我们转过头,一见之下,如雷殛般呆在那里,作不得声。


这不是爹爹?


法兰绒西装,贝壳粉红的衬衫,容光焕发,精神奕奕,我们个个如呆鹅似站在他面前,作不得声。


玫瑰脸上的泪珠还没有干,她颤声道:“德庆。”


爹爹张开了手臂,把她搂在怀里。


我马上明白了,怪叫欢呼,“姊姊,姊姊,这老奸巨猾装病吓我们,这八百年的陈皮屎桥居然把我们这班鬼灵精唬得一愣一愣的。”


大姊刮打我的背部,“你这死鬼,口没遮拦。”


她随即说:“爹爹,你把我们吓疯了。”


玫瑰揽住他的腰,闭着眼睛,一言不发,只是流泪,也顾不得有这么多人看着,她将脸紧紧靠在爹胸前,爹用手摸着她的头。


小姊姊大大的松了一口气,瘫痪在沙发上。


大姊喃喃说:“爹真是的,装病,罗德庆爵士怎么会有这种锦囊妙计!”


大姊夫说:“虚惊一场,好叫你们晓得老爷子的重要。”


“真的,”大姊说:“我只觉得一颗心如要在口腔中跃出来一般,控制不住,真有什么事,我头一个……”她忍不住了嘴。


爹笑,“这事迟早要发生的。”


“迟好过早。”我说:“但凡人,都懂得逃避现实,躲得一时是一时。”


爹点点头,“你们都很好。”


“不要脸,”我犹自不服气,“出到装病这一招,好不低级趣味,简直离谱,为老不尊。”但我心中犹如放下一块大石,好不快活。


爹笑,“有时做人要出点绝招?否则你们到得齐全?”


我说:“姜是老的辣。”


大姊说:“没折。”


小姊姊说:“被他吓死。”


老黄笑咪咪地进来,我揪住他,“我不放过你,你这老头!”


大姊:“老黄,你忠心耿耿得很。”


老黄吃吃笑。


小姊姊:“最可怜的是张医生与王律师,无端端给咱们骂个贼死。”


爹说:“嗳……这可是我的未来媳妇,怎么冷落了这个宝贝蛋儿?过来我瞧瞧。”


我赌气拉住小曼,“别过去。”


小曼笑咪咪的挽住我手走过去。


爹上下打量她,点头,“很好,可是你要多多包涵我这个儿子,他——”


我插嘴,“算了,你别教训我,爹,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。”


小曼瞟我一眼,“戒酒呢?”


我举起双手作投降状,“我决心做老婆奴,戒戒戒。”我握紧她的手。


我充份明白了,经过这次,我了解到,在父亲与玫瑰之间,我选的是父亲。我爱过,爱去了,我又恢复了自己,我想我不是情圣,我不能像老庄那样,一辈子痴缠一个人。


我不是那块料子。


谢谢主我不是那块料子。


忽然之间我混身轻松起来,一切烦恼一扫而空,在爹身边转来转去。


小姊姊朝我瞪眼,“怎么?你不避开爹爹了?”


我眨眨眼,不出声。


爹说:“要成家立室了,做人父亲了,他自然不想他儿子也避他。”


玫瑰一直不出声。


但事情再明白不过,爹爹已胜利,赢回了玫瑰。


爹爹,战无不胜,攻无不克的罗德庆爵士,哈利路亚!


但我没有再见到庄国栋,他闷声不响的走了。


玫瑰一日与我详谈,我带点惭愧、害羞,又坦然的神情坐在她对面。


她声音低不可闻,但我侧着身子聆听她。


她说:“真糊涂,竟犹疑了那么久。”


没头没尾,但是我留神地听下去。


“直到知道德庆说他病了,我蓦然发觉,我生命中不能缺少这个人。”


“我也是。”我说:“我不能没有爹爹。”


“于是我对庄说,我将永远是罗家的人,以前是以前,过去是过去。”


做得太对了,玫瑰。


“可是……”她柔情似水地说:“那些美丽的日子啊,我与他度过,刻骨铭心的思念,十年如一日,我悄悄伤神,现在想起来,只觉如一本爱情小说的情节一般,遥远而美丽,却与我本人无关,但因这个人,又明明转变了我半生的命运,如今我只知道,我爱的是罗德庆,这是他,不是别人,他不能失去我,我也不能失去他,我们将白头偕老。”


我很感动,玫瑰的真挚,令我又一次的感动,我发觉我的眼睛红了。这个女人真是祸水。


“老庄呢?”我问。


“我不知道。”


“你不问他?”我着急。


“我怎么问他呢?”玫瑰诧异地说:“他既与我无关,我何必还关注他的喜怒哀乐。”


玫瑰说:“庄是一定痛苦的,而我的安慰一定是虚伪的,干吗要多此一举?”


我呆住了,只有至情至性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,我为父亲庆幸获得这样的好妻子,但是一将功成万骨枯,可怜的老庄……


“他现在何处呢?”我急如热锅上的蚂蚁。


但玫瑰可不理那么多,她笑吟吟的,毫无心事般,跟着老爹到百慕达晒太阳去了。


我真不明白这女人,这个可怕的女人,一切可怕的女人,老庄呢?


我愤恨地把这个故事告诉小曼。自然,像所有的人一样,以罗生门方式倾诉,隐去自己的过失,一笔勾销,一言不提,单单攻击别人。


我说:“你想想,老庄哪儿去了?他会不会有所不测?你了解他,以他那么决绝的性格,不留下片言只字而失踪,你想想……”我不敢想下去。


小曼不出声。


后来我发觉,她是不便出声。


尽管以后大家都过着幸福的日子,我心中对老庄仍具歉意。


姊姊与姊夫们仍回英国去协助老爹的事业,老爹与玫瑰形影不离,是城里人公认最美丽的一对,而小曼,渐渐崭露头角,开始出锋头,做杂志封面,名牌时装穿在她身上,相得益彰,新一辈的名媛来不及与她交往,因她是罗德庆爵士的未来媳妇,我则与小曼维持着长期订婚的状态,因目前流行这样的关系——有什么不愉快呢?一切十全十美。


但该死的,我挂住老庄。


他仿佛是消失在空气中了。


很久很久之后,我收到一封信,在印尼泗水寄出。


小曼把信交我手中,诧异地问:“谁认识猎头族的人?”


我装个吹毒箭的样子吓她:“呼,呼!”心中也奇怪。


把信拆开来,熟悉的字迹,竟是老庄写的。我怪叫起来。


信中说:“震中,如果世上尚有人记挂我,那应该是你,你以为我已杀身成仁了吧,而事实并不如此,添张恐怕是我们之间,唯一大智大勇的人,我现住泗水,每日在街上游荡,替水手们做导游,又为外国通讯社做些散工,以图温饱。偶尔想起你,震中,真是感慨万千。我一生失去玫瑰两次,也属福气,自此以后,我看不出发愤图强有什么好处,为了我所爱的女人,我再不能做一个正常的人,但是你放心,我会活至老死,他们说,当你走下坡时候,速度是快的,我已四十二岁,快了。国栋。”


我用拳头擂着桌子,喃喃地说:“老庄,老庄。”


情海变幻莫测,情可载舟,亦可覆舟,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,永无波澜?


第四部 玫瑰再见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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